更新时间:2025-05-29 07:14:26 ip归属地:阳泉,天气:晴转多云,温度:13-29 浏览次数:33 公司名称:重庆 水智慧流体设备(阳泉市分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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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185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重庆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
规格型号 | 根据客户需求 |
参数 | 见图纸 |
水智慧流体设备(阳泉市分公司)拥有研发部、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先进的 冷凝器胶球自动清洗装置生产设备,优化 冷凝器胶球自动清洗装置加工工艺,完善的管理流程,注重细节控制和出厂检验,为客户快速供货。企业管理和技术力量十分雄厚。 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公司聘请了对 冷凝器胶球自动清洗装置有精深了解,是成熟设计和生产经验的技术人才,公司愿与各界朋友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排污单位应当将清洁生产审核与验收情况纳入执行报告。
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技术指南等,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校核异常数据,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按照规定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应当自行安装、使用和维护,与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十八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频次等要求,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实际排放量等内容。
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后果,如实进行台账记录。
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报告排放行为、排放浓度、实际排放量等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第三十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息平台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息,主要包括污染物种类、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数据、执行报告等。
第三十一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息平台上登记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措施等息。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除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前,应当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排污单位基本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公开时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环境主管部门收到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按照本条例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
(二)不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四)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替代削减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出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应当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